2012年6月23日 星期六

妄論情緒


筆者近日與友人共晉晚餐時,一如往常,總會多少聽到其一些關於工作的苦水。而友人在吐盡抑懷後便以「他的負能量己流走了」一句草草作結。也不知是否言者無心,聽者有意的關係,筆者對其所用的「負能量」一語略感不適。情緒…可等同為能量?所謂的情緒(能量?)的本質又果真是有正負之別的嗎?

不知從何時開始,人們開始將情緒劃分為為正面和負面,及後又逐漸以正、負能量作為它們的別稱。

籠統地說,社會大眾一般將所謂的正面情緒(能量)定義為樂觀、自信、熱心云云。而以上的情緒能為人提供很多正面的影響,例如樂觀使人能開懷面對挫敗、自信可能會令人的工作、學業表現較好等等。

反之,負面情緒(能量)則是指那些會讓人生產力下降、作出一些反社會舉動,諸如憤怒、悲觀、壓……舉例來說,傳播媒體不時報導一些有關負面情緒的新聞。什麼中年男子懐疑妻子有外遇,因而一時憤起將其斬傷等等,這種新聞在每日的報章雜誌便是用多如牛毛都不足以形容之。

當你走進各大書局作任意一,總會看見那些封面大刺刺地寫着教人如何避開負面情緒,保持正面積極心態,達到吉避凶般的神奇效果的「職場必勝法」、「EQ大全」等等的書籍。

然而,話說回來,情緒真的有正、負之分嗎?它真的能被稱作「能量」?

要知道「情緒」本來就無正、負的分別,而只是多元的、多樣化的而己。只是人們硬要將其帶來的某些正、負影響作一個遡源分析及為其本質作二元之別,才產出了這兩個名詞。而更可笑的是,經過長期的以訛傳訛,把那些影響單單歸究於情緒因素,成功將本來就不存在的正、負情緒進一步曲解為正、負能量。

會為人帶來影響的事物便可被稱作能量。

假若照這個邏輯延伸下去的話,在不久的將來,豈不是不單正、負情緒可被別稱為正、負能量,甚至環境等等的其他因素亦可被置於能量的範疇之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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