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9日 星期一

短論在港權力鬥爭與管治

近日,因受政治打壓致使結業的原香港數碼電台員工於金鐘天馬艦新政府大樓聯合其他民間組織進行(非法?)「義播」活動,借此促使政府收回成命及誘使巿民覺知到本港言論空間受壓的問題。其實,此一問題其實在本港存在己久,2004年的「商台名嘴封咪事件」,20122月妄圖推行「網絡廿三條立法」等等。種種跡象無一不向民眾力証一項事實,本港的言論自由不斷遭受政府打壓。而政府作岀上述舉動,求的大概是取締異己,穏定管治。然而,如斯一面倒地壓制異己的作法真可維持社會既有秩序與其民望?


根據文化評論家葛蘭西(Antonio Gramsci)的觀點,一個「城邦」(state)的統治者需要文化「霸權」(hegemony)及國家機器,如警察等以統治群眾,而「霸權」則是一個統治階級與被統治階級(勞工等)不斷爭權及進行協商的過程。換言之,有效的管治需建基於權力者與基層的鬥爭基礎上。

回顧港英殖民政府於19世紀統治期間,為避免與本地居民衝突而採取自由主義原則,它在各方面均盡「積極不干預」之能事,終使自身的管治得以安定。誠然,它的岀發点無疑是戰略因素使然,但其客觀效果則是容讓本土勢力壯大至與政府相抗衡的局面。舉例而言,港英政府在處理新界土地問題上,將權力下放予新界鄉議局,讓其自行處理。英政府於1898年與滿清簽訂《展拓香港界址專條》取得新界土地不久後便成立新界鄉議局,並將之由新界氏族主持,讓他們聯合原居民勢力,免卻逐個諮商他們的麻煩,便利管治。而在經濟方面,它目送當年的英資四大銀行遭華資企業淘汰或兼併,但仍無動於衷,採取「積極不干預政策」。當時,華商因有本土及中國內地人事之便而乘時崛起,英政府不願得失這班中產商人,故對怡和、和黄、太古及會德豐等四大英資被吞併之事袖手旁觀。結果,透過容讓本土勢力成長並與其進行協商,讓當時的港人分得較多的權力,英政府成功換來數十年的安定局面,安然渡過六七暴動及其他自中國南下的毛派勢力的攻勢,可見「霸權」對權力者維持統治之重要性。

反觀回歸後政府採取高壓政策消彌反對聲音,以封閉個人表達的渠道及削奪相關機構(集體)發言的正當性此二種方式去打壓異己,實無助於政府管治。封閉個人表達的渠道即如文首提及的「網絡廿三條立法」等。眾所周知,此項法例針對的是二次創作(如惡攪高官圖片),而這些創作又多由個別網民作出,禁止二次創作無疑等同封閉網民表達個人意志以及不滿的途徑,屬高壓政策的一種。另外,削奪相關機構(集體)發言的正當性意指的是撤銷反對機構的牌照(廣播權)。如此前提及的香港數碼電台以台長鄭經翰為首一向以反對派自居,電台的烽煙(phone-in)節目亦一向以嘲弄權貴為要旨,但卻於近日因政治風波而遭停牌。當普羅市民不能與權力者爭逐權力,甚至連表達的權利亦遭剝奪時,必對政府更為不滿,為政府管治構成危機。

故總結來說,現今政府在治術上確較港英殖民政府技拙。誠如葛蘭西所言,一個城邦要維持有效的管治,權力者亦必須與民眾進行權力協商,在彼此不斷鬥爭的基礎上尋求共識。無疑,港英殖民政府深諳此道,故平安在港渡過約一百餘年。相反,現今政府則視諸事為管治禁忌,封殺市民及機構的表達權利,以為如斯作法可以維持社會既有秩序。長此下去,現今政府的必將作繭自縛,在管治上遭受更大的動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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